1.2.1 介质危害性:指介质的毒性、易燃性、腐蚀性、氧化性等,其中影响压力容器分类的主要是毒性和易燃性。
1.毒 性:是指某种化学毒物引起机体损伤的能力。
(1)极度危害(Ⅰ级):高容许浓度<0.1 mg/m3;
(2)高度危害(Ⅱ级):高容许浓度0.1~<1.0 mg/m3;
(3)中度危害(Ⅲ级):高容许浓度1.0~<10 mg/m3;
(4)轻度危害(Ⅳ级):高容许浓度≥10 mg/m3。
※ 介质毒性程度愈高,压力容器爆炸或泄漏所造成的危害愈严重,对材料选用、制造、检验和管理的要求愈高。
Q235-B 不能使用
钢板应逐张超声检测
介质危害性 100%射线或超声检测
气密性试验
法兰带颈 且PN≥1.6MPa
2.易燃介质:爆炸下限<10%,或爆炸下限和上限之差≥20%的介质如甲烷、乙烷、乙烯、丙烷、丁烷等。
压力容器盛装的易燃介质主要指易燃气体和液化气体。
※易燃介质对压力容器的选材、设计、制造和管理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易燃介质容器均采用全焊透结构
1.2.2 压力容器分类
世界各国规范对压力容器分类的方法各不相同,本节着重介绍我国《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分类方法
分类:
①按压力等级
②按容器在生产中的作用
③按安装方式
④按安全技术管理
1.按承压方式分类:
外压容器:当容器的内压力小于一个绝对大气压(约0.1MPa)时又称为真空容器
内压容器:(按照设计压力p分)
低压(L)容器 0.1 MPa≤p<1.6 MPa
中压(M)容器 1.6 MPa≤p<10.0 MPa
高压(H)容器 10 MPa≤p<100 MPa
超高压(U)容器 p≥100MPa
2.按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分类:
反应压力容器 (代号R)
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
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
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其中球罐代号B)
3. 按安装方式分类:
固定式压力容器
移动式压力容器(该安装方式的压力容器在结构、使用和安全方面均有其特殊的要求。)
4.按安全技术管理分类
分类原则:根据容器压力与容积乘积大小、介质危害程度以及容器的作用将压力容器分类。
第一类压力容器
三类容器 第二类压力容器
第三类压力容器
(1)第三类压力容器: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三类压力容器:
a.高压容器;
b.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c.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10MPa·m3);
d、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0.5MPa·m3);
e、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0.2MPa·m3);
f.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g.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h.使用强度级别较高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指响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540MPa)
i.移动式压力容器
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
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
j.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m3)
k.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m3)
(2)第二类压力容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二类压力容器。
a、中压容器;
b.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c.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
(仅限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d.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e.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3)第一类压力容器:除上述规定以外的低压容器为第一类压力容器。
由于各国的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工业基础和管理体系的差异,压力容器的分类方法也互不相同。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设计压力容器时,应采用相应的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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