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水箱的作用
消防水箱一般都设置在屋顶,用于扑灭初期火灾。正常情况时,高位水箱里保持一定水位,并与消防管道相通,管道中充满水。一旦发生火灾,喷头破裂,管网的水顺势流出。之所以消防水箱设在屋顶,就是要保证水流的压力。水箱压力的高低对于扑救建筑物顶层或附近几层的火灾关系也很大,压力低可能出不了水或达不到要求的充实水柱,也不能启动自动喷水系统报警阀压力开关,影响灭火效率,为此高位消防水箱应规定其最低有效压力或者高度。综上,它包括两个作用,一是提供初期火灾的消防用水水量;二是保证消防用水的水压。
(二)必须都要设置消防水箱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6.3条规定: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如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
另外设置干式消防竖管的建筑物,也可不设置消防水箱。
(三)消防水箱需要满足的要求
我们知道消防水箱的两个作用,一个水量,一个水压。那么如何界定建筑物消防水箱的水量和水压?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3,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3,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m3;
2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8m3,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小于36m3;
3 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2m3;
4 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m3;
5 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m3,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m3;
6 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小于30000m2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36m3,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m2的商店,不应小于50m3,当与本条第1款规定不一致时应取其较大值。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
2 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07MPa,多层住宅不宜低于0.07MPa;
3 工业建筑不应低于0.10MPa,当建筑体积小于20000m3时,不宜低于0.07MPa;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0.10MPa;
5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第4 款的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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