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本次招标为不锈钢焊接水箱招标,包括水箱及配套部件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2、本技术文件只是对主要材料的一般性原则性规定,并不是详尽的技术要求,投标单位有责任对设备设计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负责。
3、材料及其主要部件的原始产地需明确的标明在投标文件中,并附带原始产地的生产许可证和相关文件。
4、投标单位应在投标前仔细的阅读技术文件,如发现有疑问、冲突或者技术问题,投标单位应询问招标方。
5、投标单位应仔细核对技术文件中每项条款的要求。
6、投标单位应对招标文件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负责,并保证不伤害招标方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7、投标单位产品,应为全新、完整、无损的,具有相关部门要求的质检报告及正规出厂的产品合格证。
8、投标单位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含强制要求),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包括卫生饮用水标准、环保、消防等要求):
A.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
B.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
C.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扩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D. 《卫生设备安装》图集(09S304)
E.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2019
E.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F. 《矩形给水箱》12S101,不锈钢水箱国标图集
I.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JB4708‐2005进行
J.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K. 《焊接质量》 GB6416‐1986
以下为深圳项目投标需满足的地方规范要求(其他地区不含):
G. 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SJG16‐2017)
H. 深圳市《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程》(SJG79‐2020)
(二)技术要求
● 适用范围:以下不锈钢水箱技术标准,可用于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冷水、热水、消防用水等,不宜用于开水、软化水、地热水等储存。
● 深圳市项目投标注意:根据2022年深圳市住建局下发《优质饮用水工程技术规程》(SJG16-2017)、《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程》(SJG79-2020)要求,深圳市项目的生活饮用水箱应采用SUS31603材质;水箱其他配件或部件的材质,参照SUS304不锈钢水箱配件或部件,同步做SUS31603要求,不单独复述。水箱其他具体要求应满足上述深圳地方标准要求。
1. 制造标准: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2S101组合式不锈钢水箱设计的有关参数及相关设计图纸。
2. 水箱采用食品级SUS304或SUS31603不锈钢板,冲压成型,并应符合国家06Cr19Ni10卫生检验标准,不生锈,不漏水、安全稳固。
3. 组合式不锈钢水箱由标准模块组合而成,根据不同的三维结构设计参数,采用不同厚度的模块,在厂内或现场进行焊接组装,现场采用氩弧焊焊接而成,焊丝选用ER308、TIG316不锈钢焊丝,焊缝表面经酸洗钝化处理,确保焊缝经久耐用不腐蚀。底盘需采用热浸锌Q235-A碳素钢槽钢。
4. 水箱所用的不锈钢板材,应符合GB/T3280的规定。内外板厚度公差小于10%。水箱所用的碳素钢应符合GB/T 700的规定。
5. 板材厚度要求:不锈钢水箱的底板、侧板及顶板的厚度,应满足国家标准图集12S101。
6. 水箱配件要求:箱内与水体接触的螺栓、螺帽和垫片、箱内爬梯、结构支撑杆等,必须为SUS304不锈钢(中国牌号06Cr19Ni10)或SUS31603制作安装,密封接口所采用之材料应为化学性稳定、无毒性,不得影响水箱内所贮存之水质,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的耐氯离子腐蚀的能力,材料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水箱(池)须设置人孔,圆型人孔直径不得小于 0.7m,方型人孔每边长不得小于 0.6m,人孔处应设 S31603 不锈钢爬梯,人孔保护高度不得小于 0.1m,并应设置 S31603 不锈钢密封孔盖并加锁防护。
7.当水箱高度大于1.5米时,水箱内外应设置不锈钢爬梯。水箱高度大于3米时,应由生产厂家进行结构计算,并提供计算报告。水箱容积大于50m3时,应分为容积基本相等的两格,并能独立工作。
8. 水箱的进水口、出水口、排污口、溢流口、通气孔(溢流口、通气孔口应带18目不锈钢丝防虫网)、人孔(人孔盖应带锁具)、内外爬梯、液位计、及高低水位报警等BA、消防系统,所要求的开孔配合、尺寸及位置,应按规定的图纸、其他有关分包或厂家的标准要求和尺寸制造。上述管道开口、人孔、爬梯、玻璃管等相关配件,由投标单位提供并焊接。
9. 水箱的溢流管管径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溢流口尺寸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0. 水箱与管道的法兰接口,应提供相应不锈钢法兰及法兰片。
11.水箱的实际装水量应不小于设计图纸的公称容积。
12.水箱所有铁零部件必须做防腐处理,需用防锈漆做两次防锈处理,暴露在外部分需刷两遍银粉漆。水箱人孔内外突出部位应翻边处理或做其他防护处理,避免割伤人。清洗干净后,水箱注满符合GB5749规定的水,静置1h,水箱出口处的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13.如水箱配置自洁清洗装置时,应为外置式自洁器。自洁器、清洗器、清洗水泵应用食品级全不锈钢材质,清洗器的布置应保证冲洗到水箱内壁每个部位,不留死角。
14.水箱基础要求砼基础几何尺寸应按GB02S101有关规定,制定砼基础平面高低差小于5mm,不锈钢水箱基础由中标单位提供设计图纸,并应经设计院或总包、消防等有关分包确认,由土建总包施工。若采用型钢或槽钢(应采用10#槽钢)结构基础,基础的详细资料及施工图,须呈交工程师审批。型钢或槽钢基础须镀锌,且镀锌后须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再涂(刷)防锈漆。
15.具体落地项目需提供不锈钢水箱平面图、立面图、基础图(内容含不限于倒流板、爬梯、液位显示、透气帽、管道进出接口)。
(三)施工安装要求
1. 不锈钢水箱应采用钨极氩弧焊焊接施工,应由具备焊接资质的人员完成,焊接施工注意事项如下:
1)水箱制造过程应避免不锈钢板表面机械损伤。对于尖锐伤痕以及不锈钢罐防腐蚀表面的局部伤痕、刻槽等缺陷应予修磨,修磨深度应不大于该部位钢材厚度的5 %,且不大于2 mm,否则应予以补焊。
2)施焊前,应清除坡口及其母材两侧表面 20mm范围内的氧化物、油污、熔渣等其他有害物质。
3)现场焊接施工应满足《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的要求;焊接施工工艺,应按国标《焊接质量》 GB6416-1986执行。
4)箱顶、箱壁、箱底的钢板拼接,均采用对接焊接(顶板为I 型焊缝,底板及侧壁为V型焊缝),其他焊接为贴角焊缝,焊缝之间不允许有十字交叉现象,不得与加强肋重合。
5)水箱内不锈钢拉筋,应采用氩弧焊焊接,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00mm,搭接处应采用通焊;水箱底板及侧壁板应采用双面焊接;顶板采用单面外焊。
6)焊接后焊口应采用稀盐酸清洗干净,并用清水冲洗。
2. 水箱焊缝要饱满,水箱外层焊接表面要光滑、美观、无夹渣、无焊瘤、无气孔、无裂痕,焊接口不能有凹裂、分离现象,不得有割手现象。水箱内胆焊缝需进行抛光处理。同时应达到下表所规定的焊接要求.
外观要求
检验项目 | 要求 | |
表面擦伤 | 深<0.2mm,每平米擦痕<1cm,不多于5个,合格 | |
表面撞痕、表面缺口 | 深<2mm,每10平米缺痕少于10个,合格 | |
锈蚀污染 | 无锈蚀污染 | |
飞溅 | 清除飞溅物 | |
酸洗、钝化处理 | 除去焊缝周围的氧化物 | |
焊接 | 裂纹 | 不允许存在 |
焊缝余高 | 2.5mm以下 | |
咬边 | 0.3mm以下 | |
焊瘤 | 不允许存在 | |
弧坑 | 0.3mm以下 |
尺寸允许公差
项目 | 设计尺寸(mm) | 允许公差(mm) | |
水箱本体 | 外形尺寸 | ≤5000 | 0~+10 |
>5000 | 0~+(L/1000+5) | ||
垂直度 | 高度≤5000 | 0~10 | |
>5000 | 0~+(L/1000+10) | ||
部件安装、接口位置 | ±10 |
注:L表示长、宽、高设计尺寸值。
4. 水箱顶部及人孔都必须满焊,质量要求同于第2条。
5. 水箱的连接口都必须良好的焊接,同时尽量保持垂直,至少倾斜度不大于1°。
6. 水箱焊接完毕后,各坚固件不得有松动,各连接件不得有漏焊、不得有漏件现象。
7. 水箱竖立时应保持垂直,垂直度应满足第4条尺寸允许公差表的要求。
8. 焊接工艺评定,应满足《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JB4708-2005要求。焊条、焊剂及其它焊接材料的贮存应保持干燥,相对湿度不得大于60%。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飞溅物。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应超过两次,且返修部位需满足原有要求。
(四)水箱验收要求
投标单位需具有市卫生局卫生许可批件,检验报告、检测报告、拉筋检测。水箱加工验收除满足以下要求外,还应满足项目所在市关于二次供水的相关规范、卫生局相关验收要求。
(1)水箱尺寸、外观检验:水箱尺寸应与设计图纸一致,外观应光洁、无锈蚀、无污染、无划痕、无毛刺、无尖锐角,否则应打磨、抛光处理;有锈蚀情况,锈蚀部位板材的整个模块应予以更换;
(2)水箱渗漏检验:注满水静置24h不得有渗、漏水现象,箱体无明显变形(凸变形量不得大于10mm),焊缝无渗漏为合格。按照钢制焊接常压容器有关水实验条款进行。(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焊缝满水检验:水箱组装完成后,装满水静置2~3小时后,用0.5~1.5kg的塑面锤沿焊缝两侧150mm的地方轻敲,不漏水位合格,若发现有漏水的地方,必须重新焊接,再进行试验。
以上验收所需工具,中标单位应在验收时同步提供,否则验收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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